二、继续调整的决策

1962 年国民经济经过大的调整,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果,使经济严重困难的局面有所好转,但是这种转变只是初步的,整个经济形势还不能说是根本好转,困难时期尚未完全过去,这主要表现在:国家经济实力还未完全恢复, 国民收入只有 924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尚未达到 1957 年水平(比 1957 年还低 19.4%);农业水平还不够高,农产品产量尚未达到 1957 年水平。如 1962 年全国粮食产量为 3200 亿斤,而 1957 年为 3900 亿斤(1962 年的产量,也只相当于 1952 年的 97.6%,1952 年为 3278.3 亿斤)①。每年国家不得不进口大量粮食,经济作物也不能满足轻工业的需要;工业内部结构还没有调整到合理程度,特别是重工业内部比例失调等状况还未根本好转,一些基础工业如木材、煤炭、有色金属、特殊钢等原材料等,还很薄弱,若干重要产品品种不全,亏损企业为数不少,不少企业的设备也亟需维修、配套、更新。交通运输业也很薄弱,市场供应情况也未根本好转,物价继续上涨, 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尚不充足完备,城乡人民生活还有不少困难。

针对以上情况,中央决定从 1963 年起,再用 3 年的时间继续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继续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 以争取国民经济的根本好转。

1962 年 9 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

《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等文件,明确提出:要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把发展农业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工业和农业的关系,坚决地把工业部门的工作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会上毛泽东又提出,要抓阶级斗争问题,作了阶级、形势、矛盾和党内团结的讲话。认为,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资产阶级都将存在,并有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会议还提出批判“单干风”、“翻案风”。会后还开展了“四清”和“五反”运动。这种“左”的指导思想又将对国民经济的调整工作起一定的影响作用。

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后,由于继续贯彻了调整方针,1963 年的上半年的国民经济形势开始全面好转。工业生产稳步上升、农业初步恢复、市场供应明显好转、集市贸易价格有所下降。1963 年 9 月,中央又召开工作会议,会议对当时的国民经济形势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确定从 1963 年

起,再用 3 年时间继续进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工作,并把 1963—1965 年作为“二五”到“三五”计划的过渡阶段。在过渡阶段经济工作的基本方

⑦ 《中国统计年鉴(1983)》,第 149、162、163、178、214、217、217 页。

① 《中国统计年鉴(1983)》,第 162 页。

针是:贯彻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按照解决吃穿用、加强基础工业、兼顾国防和突破尖端的次序来安排国民经济。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具体要求:农业生产要达到或超过 1957 年水平,工业生产水平在 1957 年基础上提高 50%左右;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主要比例关系,如工业和农业、工业内部、农业内部以及消费和积累之间的关系,等等。力争在新的基础上取得基本协调,认真做好填平补齐,使之成龙配套,搞好设备更新和专业化协作,进一步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等。

会议还对 3 年后的发展提出设想,即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使我国工业大体上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第二步使我国工业走在世界前列,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

会议所作出的 3 年继续调整的决策和有关的目标方针和任务,对争取国民经济根本好转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