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试行股份制的目的和原则

要试行股份制,首先应弄清什么是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是以发行股票方式吸收社会上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统一使用,合理经营、自负盈亏, 按股分红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它的基本特征是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在所有权不变前提下,把使用权转化为集中的使用权。股份公司是一种通过发行和购买股票的方式集资经营的企业。股票持有人即为公司股东。股东可凭股票取得公司的利润分配。股票是它的持有者向股份公司投资入股并有权取得股息收入的凭证。股票可以买卖,有股票市场。股东无权退股,只能将股票在股票市场上出卖。股东还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定期召开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讨论决定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并选举董事会来负责企业的管理。

股份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一种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它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产物,但是,也可以应用于社会主义经济,在中国公有制企业中,有领导、有步骤地试行股份制是深化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探索。

(一)企业试行股份制的目的:(1)社会主义企业改为股份公司后,产权明晰,可增强所有者对公有资产运行的责任,提高公有资产的运行效率, 有利于克服国营企业存在的消费倾斜、短期行为、自我约束不强等问题,真正把企业推入市场。(2)促进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形成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的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3)通过股票买卖及参股、入股等方式,可推动生产要素在全社会内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提高全社会的资产配置效益,并有利于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4)有利于广泛吸收社会闲散资金,使部分消费基金化为积累基金,缓解社会上资金供需矛盾。(5)通过企业的参股、控股,协调横向联合中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形成规模经济。(6)通过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等还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二)试行股份制的原则:(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维护国有资产完整, 不能化公为私或变相侵吞国家资产,也不能以搞股分制为名,追求高股利, 推动消费基金的膨胀;(2)从中国国情出发,先易后难,先从有条件的企业试行,防止一哄而起;(3)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4)贯彻产业政策,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组合,提高经济效益。(5)个别企业发行 B 股份(即外币购置的股份),目前尚缺乏经验,但 B 股发行是引进外资的重要形式。利用发行 B 股股票的好处是,既可更广泛直接地吸引外资,又不必像贷款那样要固定支付利息,外商既分享红利,也共担风险,用此种方式可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节省外汇,还可以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使企业更主动地投入市场。

有人担心这种形式的股份公司有被外商“吃掉”的危险。其实不会,因为主动权在我方,国家可以控股。至于能发行 B 股股票企业的条件,也可定为:企业有盈余,并能用外汇支付外商所得红利;不增加国家外汇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