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27—3
在固定资产投资中 |
在基本建设投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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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投资比重 (%) |
更新改造及其投资比重 (%) |
新建项目投资比重 (%) |
广建改建项目投资比重 (%) |
其他投资比 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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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 年— 1980 年平均 |
80.3 | 19.7 | 55.0 |
39.6 |
5. 4 |
“六五”期间平均 |
64.0 | 36.0 | 46.7 |
47.6 |
5.7 |
资料来源:《“六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第 9 页。
性建设,特别是多年来欠帐的城市公用事业建设和住宅建设得到了加强。又从这五年看,在基本建设投资中非生产性建设的比例达到 42.6%,似乎过高了一些,但这带有补“欠帐”的性质。如从 1953 年以来的 33 年总起来看,
经过“六五”期间的调整后,生产性投资的比重由前 28 年的 70%下降到 72.1
%,非生产性投资的比重由 21%调整到 27.9%。见表 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