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也是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之一,建于 1988 年 8 月。其宗旨是:(1)通过减轻非商业投资壁垒来鼓励流向发展中国家的股权投资和其它直接投资。为了承担这项使命,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向投资者提供担保以防止非商业风险。(2)向发展中成员国政府就制定和实施与外国投资有关的政策、计划和程序提供咨询,帮助他们创造有利的投资环境和资料基础,以引导和鼓励资本的流通。(3)为国际商业界与东道国政府就投资问题安排对话。

至 1990 年 6 月 30 日,已有 85 个国家签署成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公约,

其中 58 个国家已认可该公约。世界银行的所有成员国都可参加多边投资担保

机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标准保单为投资担保 15 年,有时对一些项目的担

保期可延长到 20 年,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也与各国保险机构合作,共同担保或分保合格的投资。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在 1990 财政年度发出的第一张保单,最高意外责任总

额为 1.323 亿美元,担保 4 个项目,外国直接投资总额为 10.4 亿美元。同时为1990 年财政年度获得223 份投保政治风险投资的初步申请书做了大量了解工作,其中 116 申请书已作登记,并符合当时的承得险别,计划在 1991 财政

年度内可签订保险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