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世界银行

(一)世界银行的建立和宗旨

世界银行是在1944 年7 月布雷顿森会议上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时产生的。1945 年 12 月正式建立,1946 年开始营业,1947 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

总部设在华盛顿,并在纽约、日内瓦、巴黎、东京等地设有办事处。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紧密联系,这两个组织的理事会每年联合召开年会。

世界银行的宗旨是:(1)对用于生产目的的投资提供便利,以协助会员国的复兴与开发,并鼓励不发达国家的生产与资源开发;(2)通过保证或参与私人贷款和私人投资的方式,促进私人对外投资;(3)用鼓励国际投资以开发成员国生产资源的方法,促进国际贸易的长期平衡发展,维持国际收支平衡;(4)与其它方面的国际贷款配合提供贷款保证。总之,世界银行的基本目的和机能是向会员国提供中长期贷款和组织投资,解决成员国经济复兴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凡申请加入世界银行的国家,必须首先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国,但基金组织的会员国不一定都要参加世界银行。至 1990 年,

世界银行共有 152 个会员国。世界银行建立时,中国也是创始会员国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直至 1980 年 5 月 15 日,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才通过了恢复我国在世界银行代表权的决定。

(二)世界银行的资金来源与组织形式

世界银行的资金来源有四条渠道。第一条渠道是会员国交纳的股金。1990 财政年度已认交的资本总额达 1253 亿美元,其中美国认交股金最多,认交

196 亿美元,占总数额的 15%。会员国的表决权,除基本投票权外,另按股票份额增加投票权,因此美国掌握了最大股票权。由于会员国世界银行的贷款办法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办法不太相同;世界银行并不是根据其认交股金的多少确定,所以也有些发展中国家要求少交股金。至 1990 财政年, 我国在世界银行认定的股金为 42.19 亿美元,占世界银行总股金的 3.37%。

第二条渠道是靠借款。世界银行向国际市场借款,特别是在资本市场发行中长期债券。1990 财政年世界银行的借款额达 117 亿等值美元,包括发行创新的美元全球债券。这不包括提前偿还并向原债权人再筹借的 11 亿等值美

元的日元贷款再筹资金,以及 52 亿等值美元的短期借款再筹资金。到 1990

财玫年度未,中长期借款未偿还额为 812 亿美元,短期借款的未偿还额为 53 亿美元。

第三条渠道是出让债权。世界银行将贷出款项的债权出让给私人投资者,主要是商业银行,收回一部分资金,以扩大银行的资金周转能力。这种资金来源,近年来在世界银行资金周转中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第四条渠道是储备与净收入。世界银行历年业务活动中的营业利润相当可观。到 1990 财政年度末,储备总额为 95 亿美元,储备与贷款比率为 10.8

%,1990 财政年度的净收入为 10.46 亿美元。

世界银行是按股份公司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企业性金融机构,凡会员国均须认购该行的股份。世界银行的组织机构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相似,其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每一会员国委派 1 名理事和 1 名副理事组成,任期 5 年,可以连任。理事会的主要职权是:批准接纳新会员国,停止会员国资格, 增减银行资本,决定银行净收入的分配等。除了世界银行协定条款专为理事会保留的某些权力以外,世界银行理事会将其权力授予在总部专职履行其职责的执行董事会。

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负责处理世界银行的全面业务。执行董事会由 22

位执行董事组成,每位执行董事任命 1 名副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会中 6 人是

由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和我国 6 个国家各自委派,其余 16 人在代

表其它成员国的理事中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会选举 1 人为行长。行长兼执行

董事会主席,任期 5 年,并可连任。现任行长为巴伯·科纳布尔(Barber B.Conable)。

执行董事会下设各种委员会,如联合审计委员会、人事政策问题委员会、世界银行资本估价特设委员会、世界银行股份分配标准特设委员会、小成员国投票权特设委员会、成本效益和预算办法委员会、董事会行政事务委员会、执行董事指导委员会。

(三)世界银行的主要业务活动

世界银行最主要的业务活动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以及技术援助和人员培训等。

  1. 提供贷款。世界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向成员国政府、公私机构和企业提供长期贷款,最长可达 30 年。如果是对公私机构和企业提供贷款,必须由成员国政府或中央银行提供担保。目前,主要对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提供贷款。至 1988 财政年度,世界银行贷款累计总额约 1550 亿美元。1989 财政年度,

它向发展中国家贷款约达 210 亿美元,这是该行年度贷款额最高的一年。1990

年对各国的总拨付额为 138.3 亿美元。世界银行的贷款要求专款专用,只限于在它所批准的项目范围内使用。世界银行提供贷款的领域很广,包括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电力、电讯、供水、排水、教育、旅游、人口计划、城市发展等。世界银行 1990 年的特别业务重点放在缓解贫困、保障粮食、发展人力资源和保护环境等项目上。只要成员国提出申请,经世界银行派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调查、评价,加以批准后,就可以取得贷款。世界银行给予它所核定项目的贷款额,只占该项目所需资金 40%左右,其余 60%资金要由借款国自己筹措。世界银行还要对贷款的作用、工程进展以及偿还贷款等情况进行监督。

  1. 技术援助和人员培训。世界银行将向会员国贷款与提供技术援助结合起来,帮助借款国进行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 世界银行设立了一个经济发展学院(Economic Development Institute), 主要目的有:(1)为发展中国家培养高级官员和管理人员;(2)对发展中国家的培训和研究机构提供帮助以加强他们政府的分析能力和经济管理能力;(3)编写和推广培训材料。这是经济发展学院在 1990 年至 1994 年的五年战略计划纲要中的三方面工作。1990 财政年已开始按这一计划执行,即帮助各国改进他们的宏观经济管理质量、公共部门管理效率以及减少贫困工作的效果。1990 财政年度,经济发展学院共组织了 99 期讲习班和研讨班,3656 人参加了这些培训活动,另外还有 37 项由经济发展学院援助的活动。

此外,世界银行还经常帮助会员国制订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并为会员国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某些特殊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人力资源在促进经济发展中越来越显得重要。目前在发展中国家得到的所有外部官方对教育的援助中,有 15%是由世界银行提供的。自 1963 年以来,世界银行已经对 100 个

国家大约 400 个教育项目发放 100 多亿美元的贷款。1990 财政年度世界银行

对教育的贷款突破 10 亿美元大关,约有 21 个项目,涉及该行 14.87 亿美元

的援助项目获得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