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际金融组织的历史发展

一次大战的战胜国集团为处理战后德国赔款问题,由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比利时、日本 6 国的中央银行和代表美国银行界的美国摩根,于1930 年 5 月 在 瑞 士 巴 塞 尔 成 立 了 国 际 清 算 银 行

(BankforInternationalSettlements,简称 BIS),这是建立国际金融组织的重要开端。虽然国际清算银行初创时的目的是为了处理一次大战后德国赔款的支付问题和解决德国国际清算问题,但是它后来的宗旨已改为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往来提供额外便利,以及接受委托或作为代理人办理国际清算业务等。国际清算银行刚建立时只有 7 个成员国,现已

发展到 30 个成员国,即 25 个欧洲国家,再加上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

利亚和南非 5 个国家。

二次大战以后,国际清算银行先后成为“欧洲经济合作组织”、“欧洲支付同盟”、“欧洲煤钢联营”、“黄金总库”、“欧洲货币合作基金”等国际组织的金融代理人,承担着繁重的国际结算工作。此外,国际清算银行还办理各种银行业务,包括存款、贷款、贴现业务、买卖黄金、外汇和债券, 与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签订特别协议、代办国际结算业务等。我国虽然不是国际清算银行的成员国,但与该行已建立了各种联系。

二次大战以前和战争期间,国际货币制度不统一,各国国际收支危机严重,各货币集团之间矛盾与斗争非常尖锐,严重影响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有必要进行有效的国际经济合作,建立国际金融组织机构。1944 年 7 月, 在美国布雷顿森林召开了一次有 44 个国家参加的“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议”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根据这两个协定,1945 年 12 月,29 个国家的政府批准成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又称世界银行。世界银行后来又设立了 3 个附属机构,即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有时,把世界银行的这 4 个组织机构统称为“世界银行集团”。

从 50 年代末起,亚、非、拉、欧等洲的国家,为抵制美国对国际金融机构的控制,适应本地区的实际需要,谋求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纷纷成立各自的银行机构。1957 年西欧共同体创建了欧洲投资银行,这是最早成立的区域

性国际金融组织。1960 年以后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先后成立了泛美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和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苏联、东欧国家于 1963 年成立了国际经济合作银行,以后又成立了国际投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