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自然资源

什么是自然资源?这在与自然资源打交道的专家们中间还没有普遍接受的定义。著名经济地理学家约瑟夫·布特勒(Joseph H.Butler)教授指出: 为满足经济需求——包括基本的水、衣、食、住的生态需要——人类通过从环境中挖掘自然资源来从事物品和劳务的生产。”①他还强调指出,自然环境的三部分:土地、水、大气都提供了原材料。出于我们的目的,我们可以对自然资源定义为由大自然提供的人类依靠的任何事物。

直到最近,企业管理者和政府官员对自然资源的担心一直是可耗尽的矿产及矿石燃料的来源,这当然是一个急迫的问题。在 1973 年的阿以战争中, 我们看到阿拉伯石油输出国对一些国家实行了石油禁运,对其它国家采取禁运威胁,以获取西欧的政治支持。石油进口国认识到不仅他们的工业而且他们的国防都依赖于其它国家能够用作政治力量的物质,因而掀起了世界范围的保护矿产、矿燃料并寻找新能源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