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区域性国际金融组织一 亚洲开发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Asia Development Bank,简称 ADB),是根据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与社会委员会(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and the Pacific)建议发起成立的,1966 年 12 月开始营业,总部设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

亚洲开发银行刚建立时有 34 个成员国,至 1990 年底,已发展到 47 个会

员国,其中亚太地区 32 个,除了日本、澳大利亚外,都是发展中国家;西欧

和北美 15 个国家都是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我国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合法

席位是在 1986 年 2 月 17 日在亚行理事会上以压倒多数通过诀议确认恢复

的,并于同年 3 月 10 日正式宣布。自 1986 年我国被接纳为亚行成员国后,

一共对我国提供了 10.16 亿美元的贷款和技术援助。根据亚行对中国的业务战略,亚行贷款和援助资金将主要用于发展中国农业、基础设施、能源和扶贫、环境保护以及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改项目。1992 年亚洲开发银行对中国 10

个项目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总金额达 10 亿美元,为历年最高纪录。亚洲开发银行的宗旨是,通过发放贷款,进行投资,提供技术援助,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合作。

亚洲开发银行的主要业务活动是:

  1. 提供贷款。亚行向本地区成员国政府、政府所属机构、公私营企业、与开发本地区有关的国际机构或地区性机构提供长期贷款,亚行的贷款分为普通贷款和特别基金贷款两种。前者的贷款期限为 12—15 年,利率随金融市场调整,用贷款原币偿还债务。后者的贷款期限为 25—30 年,利率 1—3%, 属长期低利优惠贷款。

  2. 股本投资。优先资助那些对本地区国际经济一体化有利的项目,特别是对经济最不发达的弱小成员国,根据其经济发展的需要,优先提供贷款和股本投资。它通过购买私人企业股票或私人开发金融机构股票等形式,对发展中国家私人企业进行融资。

  3. 协助成员国调整开发政策和发展计划,以充分利用资源。

  4. 促进对外贸易,特别是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的发展。

  5. 对开发项目和机构的基本建设提供技术援助和咨询服务。亚洲开发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有以下四个方面:

  1. 成员国认交的股份。至 1988 年底,亚行的核定股本为 229.869 亿美元,

认交股本为 227.697 亿美元。

  1. 借款。自 1969 年起亚行就开始在西方各金融市场主要以发行债券的形

式筹措资金,至 1988 年底,筹借 85 亿美元,以上两项资金称为普通基金。 3.特别基金。该项基金来源有:各成员国认交股本以外的投资;从认交

股本中提取 10%。

4.亚洲开发基金。亚行于 1974 年 6 月设立该项基金,其来源主要由工业

国家提供,至 1988 年底,筹集 1304 乙美元。

亚洲开发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和副理事由各成员国指

派,主要负责接纳新成员、确定银行股金、修改银行章程、选举董事和行长等。理事会每年开一次年会。理事会的执行机构为董事会,由理事会选举的12 名执行董事组成,其中亚大地区国家 8 名,区外成员 4 名。董事任期 2 年,

连选连任。银行设行长 1 人,兼任董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