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税收协定

一家企业也许在一国有法定居留权,而在另一国做生意、办企业,在第三国建有企业总部;那么该企业的税怎么征收?该企业在三国税收管辖区内怎样避免多交税?国际企业、跨国公司必须弄清各国收税的规定,以便进行有效管理,获得更多的利润。

税收是一个国家的主权,它指国家对有纳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所征收的货币或实物。世界各国的税收范围没有一种普遍接受的理论,更谈不上有一个国际法具体规定谁有权征税,并对任何国家的税收有限制权。因此,国际企业和跨国公司因不同国家税收政策所产生的不同程度的机会而受到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不同国家对什么样的企业以及什么样的收入应该征税等所采取的税收制度有很大差异。大多数国家的普遍实践是,国家对企业的国内收入,对汇进的国外收入,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汇进的外国收入进行征税。正常情况下,税收是通过信贷向外国政府交纳。在某些情况下,税收信贷被免收,如发展中国家采取的优惠兔税或减税政策就是其中的一种,这种政策可以吸引更多的外国政府、企业和个人在本国投资办企业。

因此。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尤其是那些资本输出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为了防止重复课税而签署税收协定。从国家之间签署的税收协定看,大多数的税收是按本国国际企业的标准向东道国国际企业征税。这一政策能使东道国最大限度地增加股份,而不增加公司总的祖税负担。还有一种税的协定是国家利用免税或低税办法吸引国际企业活动。这一政策的有效性在于本国政府对国际企业愿意给予免税范围和减税程度。世界各国从维护本国利益出发,对国际投资、国际企业活动,有的采取较为开放的政策,有的采取侧重保护的政策,因而在对外国资本的限制与鼓励税的政策方面存在差异。国际投资者、企业家就是从这些差异的比较中选择投资国家和投资领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