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项目融资中担保的作用和文件一 项目融资中担保的作用

如前所述,贷款人一般要求并获得以全部有形资产合同权力和项目建设投产所必需的各种批文或批件为形式的物权担保作为贷款的抵押品。担保可能采取下列全部或某些形式;项目不动产(土地和建筑)的抵押,以项目的动产(设备、机械,如司法制度认可的话,以该项目的全部资产为形式的物权担保)为形式的物权担保;支持该项目的所有合同的转让权(包括项目承建合同、管理合同、任何形式的产品销售协议);对项目投产后形成的全部收益的留置权;对任何项目资产保险权益的转让权。有时,贷款人可能会要求借款人用其股本进行抵押,如果借款人本身是以合股为形式的话,贷款人则要求获得合股权益的转让权,并以该合股公司的股本作为抵押。股本抵押的一大好处是取消对股本的赎回权要比取消对有形资本抵押品的赎回权容易得多。例如,取消对股本抵押品的赎回权就不必改变资产和批件的所有权凭证。

虽然项目贷款人寻求获得以项目全部资产为形式的担保,大多项目融资人还是不太愿意真正地取消对抵押品的赎回权。

贷款人一般缺乏直接建设和经营复杂的工业投资项目的愿望和专门知识,另外,某工程项目的固定资产(例如在非常遥远地区的一座工厂)不易出手,所以如果取消赎回权和拍卖资产的话,所得收入一般不可能足以偿还全部贷款。还有,取消赎回权在主办国的法律上或政治上也可能是个大问题, 或者实施取消赎回权的代价高得惊人。通常对贷款人而言最可能的方式是通过该投资项目的继续生产和经营而形成的收入来归还贷款。

在上述情形下,抵押和担保的主要好处是防卫性的和预防性的。通过获得担保,从而有权取消赎回权,并接管该项目。贷款人可在遇到困难时增加讨价还价的筹码。担保和抵押也用来防止其它贷款人获取占有该项目资产的优先权。只是在最坏的情形下,贷款人才会考虑拍卖抵押品,并用以归还贷款。

有时,如果按规定贷款人直接接管物权担保抵押品,而这些抵押品又很易转手时,抵押在项目融资活动中能发挥积极作用。而且有时项目投产后所形成的销售收入可汇人一个特定的帐户。该帐户也是抵押品。从该帐户拨出资金由贷款人控制,但不过分限制借款人使用该帐户的灵活性。当融资项目是一个国际大饭店和旅游设施时,顾客需支付国际可兑换货币,贷款也是国际可兑换货币,而货币的可兑换性在主办国是一个令人棘手的问题。若主办国国内政治不稳定,采用这种机制,即用存放经营收入的海外帐户作担保, 可以减少贷款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