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大市县政府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统 筹权和决策权

继续完善基础教育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社区教育体系,吸纳社区内各界知名人士进入“校董会”或“管委会”, 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形成社区共同关心教育,教育更好地为社区服务的良性环境。将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权、计划权、招生权下放到市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