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省发展教育事业的主要做法和成效1.从基础抓起,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强化政府行为对此加以推进。为此,我省总结推广深圳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经验,并颁发了《广东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明确实施素质教育的目的、任务、要求和措施;建立顺德、仁化等 12 个素质教育实验区;加大实施素质教育的资金投入,设立改造薄弱学校、德育基地建设、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中小学劳动技术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科

研、教学改革、师资培训等多方面的专项补助资金,每年省财政除正常经费之外另安排专款达 1.4 亿元;通过治理整顿切实解决中小学乱收费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

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九”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多年来,我省始终把“普九”放在重中之重位置。建立“普九”年度复查制度和黄牌警告制度,逐年提高“普九” 程度;实行“政府加社会”的办法,切实解决特殊人群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问题;从 1998 年开始,省财政分 5 年每年拨专款 1 亿元重点扶持贫困地区改造薄弱学校;采取分类规划、梯度推进、多方办学、统一管理、内涵发展、调整结构、注重效益的方针,重点推进珠江三角洲和大中城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省已建立国家级和省级的重点职中 65 所,成立了全省职业高中机械、

电子信息、计算机、旅游、服装等 5 个骨干专业研究中心,带动和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

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创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加强师范教育和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对教师实行全员培训;启动教师队伍建设的“百千万”工程(培养 100 名教育专家,1000 名名校长,10000 名名教师),中小学校长全部实行持证上岗;积极从外地引进高素质的教师,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在全省广泛开展师德教育,树立了一批象丁有宽、许美云等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的教师先进典型;建立重奖各类杰出优秀教师的制度,设立了南粤优秀教师系列奖、中华民族文化教育系列奖和知名人士、社团设立的多项教师奖。从 1993 年起,我省制定了

教师最低收入保护线制度,省财政每年拨款 5000 万元用于 30 个贫困山

区县教师工资补贴,省政府还规定教龄满 30 年的教师退休后按本人工资标准领取 100%退休金。自全国召开第一次教职工住房会议以来,全省共投入 104 亿元用于教师住房建设,新建成 166 万套教师住房,切实解决

城镇和农村教师住房困难的问题,实现了“教者有其居”的目标。到 1998

年止,通过“关、招、转、辞、退”等形式,全省共有 12.7 万名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基本结束了民办教师的历史任务。

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在总结十多年来开展计算机教育实践经验基础上,制订了《广东省教育信息化规划》,计划到 2010 年分阶段实现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行政管理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