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经济振兴、社会进步,归根到底要靠教育、靠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广西来说, 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我们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从战略的全局的高度看待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思想,正确处理经济与教育的关系,坚定不移地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经常研究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努力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自 1991 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多次召开教育工作会议,推出了一系列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民族素质的重大决策。例如,把教育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教育,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 并层层签订责任状;成立自治区科教领导小组,统筹组织“科教兴桂” 战略的实施;明确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体制,促使各级政府大力投入;把“两基”目标与脱贫目标结合起来,作为实施小康工程和双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考评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制定“九五”计划和 2010 年远景目标纲要时,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结合广西实际,提出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要求和战略措施,并狠抓落实。我们十分重视教育立法,自治区人大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先后颁布了《广西教育条例》、《广西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广西实施(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办法》、《广西中小学保护办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等一批地方性教育法律法规,并广泛开展教育执法检查,增强各级政府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教育的政府行为到位,从而使全区上下形成了依法兴教、依法治教的良好风气,教育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