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高教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力度,提高办学规模 效益

我们按照中央关于高教体制改革精神,结合湖北实际,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高教体制改革:其一,实行多种层次的共建。一是省部共建,共有 11 所中央在鄂高校实行了省政府与有关部委的共建;二是部市

共建,共有 3 所中央在鄂高校实行了有关部委与武汉市政府的共建;三

是省市共建,共有 4 所省属高校实行了省政府与高校所在的市政府的共建;四是校市共建,如华中师范大学分别与仙桃市、天门市政府共建了华中师大仙桃学院、天门学院。通过共建,淡化了学校单一的隶属关系, 增强了地方政府的统筹力度和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能力。其二,实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共有 14 所高校开展了合作办学,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在一校注册学籍、在多校上课学习的“双联生”、“多联生”,1997、1998 两年共有毕业生 400 余人。有些学校利用学科专业交叉、互补的有

利条件,多方开展教学、科研合作,取得良好效果。另外,还有 30 余所高校与企业、科研机构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体,加强了高等教育与经济建设的联系。华中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学校还与中科院在武汉的有关科研机构实行合作,共同开展教学与科研,收效甚好。目前,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正在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建立武汉地区乃至全省高校资源共享的文献、教学与科研等公共服务网络体系,以实现高校之间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内的合作。其三,实行实质性合并。近年来,全省共有 31 所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通过合并新组建了 12 所高等学校。目前,我省高等教育在管理体制、办学规模、布局结构等方面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全省普通高校数量由 90 年代初的 63 所减至 55 所,独

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减少了 14 所;部属院校的主管部门减少了 5 个,省属

院校的主管部门减少了 4 个;校均规模由 90 年代初的 2249 人扩大到1998

年的 3820 人,增加 1571 人(其中,省属高校校均规模由 90 年代初的 1486

人扩大到 1998 年的 2865 人,增加 1379 人);种类结构趋向合理,其中, 单科性院校由 90 年代初的 90.2%减少到 1998 年的 72.3%(其中省属单科性院校由 91.4%减少到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