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大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是提高民族地区人口素质的基础工程。我们把它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突出抓好农村的“普九”和扫盲工作。从 1994 年起,我们按照到本世纪末达到“双基”

目标的要求,采取多方面措施,大力推进这项工作。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方面,按照“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把全区 110 个县(市、区)划分为一、二、三、四类地区,针对各类地区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普九”达标的期限、措施。对条件较好的县(市、区), 努力促其快上,争取提前实现;对困难较大、基础比较薄弱的县(市、区),通过加强扶持,帮助打好基础,加快发展,争取如期达标;对那些近期因条件限制确实无法达标的贫困县,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确定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普九”验收,推动这些县条件较好的乡镇在“普九”方面先走一步。切实加强对“普九”工作的督导,自治区成立了以分管副主席为总督学的督导队伍,既督政又督学,促进“普九”工作扎实开展。与此同时,我们把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科教兴国”、“科教兴桂”的重要工作。自治区及各地市县乡普遍成立了扫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与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仅 1996 年至 1998 年,全区累计投入扫盲经费就达 1.61 亿元;加强对扫盲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入各地开展督查工作。

由于思路明确,措施得力,我区“双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到1998 年,经国家评估验收,全区已基本实现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被教育部、财政部授予“全国扫盲工作先进省区”荣誉称号。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也取得重大进展。到 1998 年底,全区累计有 64 个县(市、区) 实现“普九”目标,人口覆盖率达 68.56%;全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8.8%;初中毛入学率 87.6%,提前实现了 2000 年初中毛入学率达 85%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