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升学考试制度和评价方法

科学的考试和测评制度,有助于扭转“应试教育”倾向,对推进素质教育有积极的导向作用。各地继续积极推进小学升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改革。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苏、山东、河北、吉林、江西、四川、陕西、安徽等省、市,在“普九”地区小学升初中基本实现了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海南、甘肃、内蒙、新疆、云南等

地提出要力争 3 年内公办学校全部免试就近入学。

1998 年 4 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中考语文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中考语文考试改革应符合语文学科的特点,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有利于建立语文学科的科学评价体系。要求命题要着重考查学生的阅读和写作能力;题型要适合语文学科的特点,严格控制客观题的题量;试题要有利于发挥学生的创造性。要求建立严格的命题、审题、阅卷制度。试点工作在江苏省苏州市、湖北省荆门市、福建省莆田市、山东省烟台市、吉林省辽源市、上海市闵行区、北京市顺义县组织进行,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实验的基础上,1999 年,教育部下发了

《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在更大范围内对中考的内容、考试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要求各科都要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有利于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命题要符合学科特点,要符合学生实际并贴近生活。各地也积极进行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如对初中学校教学水平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把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调动初中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积极性;实行一考多取制, 浙江、山东等省实行一次考试,普通中专、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可分别录取;天津还实行部分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可提前按计划招生,学生被确认初中毕业后,可自愿不再参加升学考试,直接到上述学校报名并被录取。

在评价制度改革上,各地主要措施是在小学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淡化分数,用全面、积极和鼓励的语言给学生写评语,激励学生努力向上。一些地方在初中也实行素质发展报告单的考评办法,取消了单纯的成绩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