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础教育“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

突出抓了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在全省推进联村办小学、乡办初中、县办高中。特别是村一级小学,我们强调其集体所有属性,走“谁所有、谁管理、谁投资、谁受益”的路子,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办学的积极性,使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在农村取得了较好成效。近几年,我省进一步理顺了在办学权和管理权上“放”与“收”的关系, 明确规定,农村中小学办学由地方政府负责。管理权包括结构、布局调整权,经费管理权,教师调配权,教育教学指导工作,统一由县有关部门负责,为解决当前农村基础教育中存在的一系列难题,特别是教师工资发放问题创造了条件,基础教育步入了权责分明的良性发展轨道。1998 年,湖北省中小学校数由 1994 年的 34775 所调整为 30123 所,中小学在

校生数比 1994 年增加 123.76 万人。全省 86%的县(市)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覆盖 88%的人口。全省基本完成了扫除青壮年文盲任务,人口素质稳步提高。1998 年,全省总人口中接受过小学以上文化教育的占 81.39%, 初中文化人口比重由 28.49%上升到 30.96%,高中文化人口比重由 10.61%上升到 11.91%,青壮年文盲率降到 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