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

我区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边远地区和大石山区,长期以来,由于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生存环境恶劣,教育事业发展严重滞后,成为广西教育的难点。为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 我们把发展民族教育摆在重要位置,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全力抓紧抓好。

首先,合理设置校点,采取灵活办学形式,方便少数民族学生入学。到 1998 年,少数民族地区已实现村村有“完小”,人口较少或地处边远

的村屯没有教学点;绝大多数乡镇办有初中,每县至少有 1 所高(完) 中。学校的布局设点基本满足了少数民族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其次,举办寄宿制中小学民族班和女童班,保证少数民族学生和女童入校读书。我们先后在 24 个偏远山区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县举办寄宿制

民族高小班,在 17 个县举办寄宿制民族初中班,在 15 个县及 9 个地市的重点高中举办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各类民族班学生由自治区财政发给生活及学习专项补助,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业,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的入学率和巩固率。

再次,努力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办学条件。自治区把中央下达的民族教育专项经费、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基建专项投资及自治区配套资金,重点用于少数民族贫困县的小学、初中校舍建设,仅基建专项投资累计就达 2.57 亿多元,建设项目近 5000 项,建筑面积 388 万平方米。另外, 我们还从各地征收的城市“三税”教育费附加中提取 3%用于贫困地区义

务教育。与此同时,从 1998 年开始,组织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

加上国家扶持的部分总投资达 8.86 亿元,力争在 2000 年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迈上一个新台阶。

通过采取上述政策措施,我区少数民族教育获得了较大发展。目前, 全区有独立设置的各类民族学校 166 所,其中,民族小学 102 所,民族

中学 39 所,民族普通中专 22 所,民族高等院校 3 所,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占全部在校生数的比重基本上达到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比例,民族地区小学、初中女童入学率分别达到 98.72%、86.73%。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有效地提高了民族地区人口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