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新观念,创建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

  1. 明确政府责任,建立备级政府素质教育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实施素质教育必须体现为政府行为,才能全面推开,这是我们从实际工作中获得的真切体会。1994 年我市实现“两基”后,抓住时机召开了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基础教育要注重学生素质的提高和个性特长的发挥,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分别就政府的责任、学校的责任、对中小学生素质目标的要求以及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价考核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强化了政府行为,初步构建起实施素质教育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