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薄弱学校的建设,缩小学校间办学水平的差距

为在义务教育阶段让每个少年儿童享受平等的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各地政府普遍加强了对薄弱学校的领导和支持力度,把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工作纳入各级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在义务教育阶段取消重点中学,积极推进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划片入学,使生源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均衡;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 并在资金的投向上向薄弱学校倾斜,从学校的硬件和办学设施上使薄弱学校得到改造;加强学校领导和教师队伍建设,调整、充实薄弱学校领导班子,选派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课、兼课,提高薄弱学校的管理和教学水平;鼓励薄弱学校与好学校建立联系或合作办学,利用好学校的师资、管理经验和其他资源优势,加快基础薄弱学校的建设。浙江省组织了 50 所省级示范性高中与 50 所贫困地区的乡初中结成对子,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把办学体制改革与基础薄弱学校改造、社会资源的吸收结合起来,对原有基础薄弱学校通过“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形式,激活基础薄弱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尽快改变面貌; 改革办学模式,为薄弱学校确定适合其发展的办学模式。黑龙江省采取农村初中主要实行“初二后分流”,普通高中主要实行“综合高中”模

式,使一大批中学改变了薄弱面貌;结合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合理规划, 撤并一些基础薄弱学校。多数地方提出力争在 3~5 年内完成改造薄弱学校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