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不断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运行机制

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以内容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素质教育健康运行的新机制。

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构建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我们将素质教育的理念向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乃至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扩展, 同时开展了教育思想大讨论,树立新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育观,明确未来人才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素质要求和培养标准体系,提出了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基础教育启动面向 21 世纪课程研究,初步构建了具有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课程体系和课程目标, 编写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基础教育教材。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根据经济建设对人才知识能力的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结构,更新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创业精神和自主就业能力。高等教育制定了《面向 21 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结构改革计划》, 积极调整课程结构,规范课程体系,按专业大类培养复合型人才。今年起,从跨学科角度,面向未来研究开发 0~6 周岁儿童大脑潜能。各级各类教育改革传统的教学方式,广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努力塑造面向 21 世纪的新人。

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为各类教育增添办学活力。大力促

进办学主体多元化,鼓励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共建、合作办学,对部分公办学校进行“公办民营”试点。扬州大学、苏州大学等多所高校成功地进行了合并办学,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人文综合素质。同时,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办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兴办民办学校,对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招生计划安排给予政策扶持,对民办学校学生在入学、就业待遇、证书效用等方面一视同仁,促进了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目前全省已有各类民办学校近 900 所。

改革招生考试和就业制度,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正确的导向。建立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和评估学校综合水平的制度体系。小学教育废止了百分制,一律取消小学毕业升学考试,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推进初中升高中考试制度改革,实行完全中学高、初中分离办学,开展高中生直升高等学校的试点。加强各类教育的相互融通,打破各层次教育之间的封闭状态。进行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融合、综合性高中教育改革,允许普通高中学生在高中会考后进入职业学校进行职业培训;允许部分职业学校放宽入学条件限制,凭初中毕业证书入学;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渠道,于 1984 年就开始试行高职与中职对口招生试点,今年将大幅度增加对口招生计划。高等职教对口招生实行文化考试与技能考核相结合。实行电大注册视听生制度,让一部分失去升学机会的社会成员,通过宽进严出接受高等教育。建立农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验区,为农民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改革社会用人制度,实行“先培训、后就业”,规定 66 个职业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学业证书、资格证书并重制度。提倡讲学历不唯学历,在全社会营造重能力、重素质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