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全面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做到违法必究

过去,我省一些地方针对学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确定依法治校试点,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过去一段时间,由于工作力度不够,特别是由于一些学校管理者法制意识淡漠,学校管理制度不健全,致使师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完全保障,学校内部出现了“三乱”(乱收费、乱办班、乱发复习考试资料)等现象,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因此,近年来我们把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作为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主要工作来抓。针对一些突出问题,省司法厅和省教委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依法治校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校的工作力度,通过依法治校,纠正不正之风,优化育人环境,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形象。主要措施有 6 条:一是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提高校长、教师和学生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三是加强师德教育和校纪校风建设,依法治理“三乱”,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四是加强民主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五是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成长环境;六是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优化育人环境。为了有效推进此项工作,我们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确定 100 所学校进行试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依法治教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治教,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领导下,坚持用法律手段调节教育活动, 落实《面向 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跨世纪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