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采取特殊措施,推动民族贫困地区实施“两基”

宁夏南部山区 7 县有回族人口 120 万人,占该地区总人口的 53.4%, 占全区回族总人口的 65.53%,是回族聚居的贫困地区。多年来,自治区党委和 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地采取特殊政策,大力扶持推动民族贫困地区的“两基”工作。一是在投入上重点倾斜。自治区实施世行贷款“贫困Ⅱ”、“贫困Ⅳ”项目和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投资绝大部分用于南部 7 县,其他各方面、各渠道的赠款、捐款以及各类援助

也绝大部分用于南部 7 县。二是大力加强民族基础教育。自治区在南部 7 县办起了一批回民中小学、回民女子中学和女子小学,在自治区重点中学举办了民族高中班,对学生适度减免学杂费,实行助学金制度。为加快培养回族教师,举办了回族女子师范班。各级党委和政府还动员组织

民族宗教人士关心、支持教育,5 个回族聚居县成立了由民族宗教人士参加的回族教育促进会,不少宗教人士带头捐资助学,动员回族儿童就学, 担任学校名誉校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高度重视女童教育,积极解决女童就学问题,开展了女童教育的实验研究,取得了成功的经验。1997 年自治区成立了宁夏贫困地区女童教育促进会,广泛动员组织全社会关心支持贫困地区女童教育。目前,7 县已创建了一批女童教育的试验示范学校,为推动“两基”起到了示范辐射作用。

我区“两基”工作虽然已取得重大进展,但民族贫困地区“两基” 攻坚任务十分艰巨,“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任重道远。面对新世纪的挑战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使命光荣。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科教兴国的战略决策, 认真学习和落实这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再创宁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