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认识,增强对教育体制改革的紧迫感、使命感

湖北是个教育大省,改革开放 20 年来,特别是 1994 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来,各类教育事业均有较大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培养了大批人才。但是,在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我们深深感到,教育作为“科教兴国”的基础,其基础地位有待加强,其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调查中发现,湖北作为教育大省,其资源优势与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所起的实际作用,与实现两个重要转变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素质教育全面推行难度较大,培养的人才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较弱,教育直接服务经济建设的功能发挥不充分等。究其原因,主要是教育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突出体现在 3 个不适应,即:与党的十五大确定的“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相适应;与培养面向 21 世纪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不相适应;与建设教育强省的要求不相适应。

这些“不适应”又重点反映在办学体制上:一是办学形式单一,政府包办教育,以升学为主的模式仍未从根本上转变;二是条块分割,力量分散,部门所有导致许多学校重复设置、重复建设,也影响了毕业生就业;三是各类教育自成体系、封闭发展,缺乏必要的融通和综合利用, 人才培养处在单行道上。鉴于此,我们认为,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必须进行体制改革,尤其是管理体制、办学体制的改革,使教育体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适应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适应当今世界科技发展趋势,达到有利于全面发挥教育多种功能的目的。从实践上讲, 基础教育的着力点必须放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上,农村教育必须走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的道路,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必须从速度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高等教育必须围绕提高质量和效益,深化体制改革,调整结构。各类教育必须融合、沟通,构建人才培养的“立交桥”,把升学竞争的压力转化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