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

今年初北京市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发了《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制定了《北京市区县政府巩固“两基”、落实“两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等 3 个评价方案,建立了市、区县政府对学校分级督导评价机制,从办学方向、管理体制、领导班子、教师管理、教学工作和办学条件等方面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了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科学评估机制,促进了学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