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工作, 积极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1. 高等学校要跟踪国际学术发展前沿,成为知识创新和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的基地。要重视培养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的精神。要从国内外吸引一批能够领导本学科进入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秀学术带头人。按照“选到一个聘任一个”的原则,国家给予重点资助, 学术带头人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享有人员聘用和经费使用的自主权。

  2. 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中青年学术攻坚人才,使高等学校知识和技术创新基地尽快取得创新成果。从 1998 年起,在全国高等学校的重点学科中,设立一批特聘教授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学者进入岗位,设立专项奖金并鼓励地方政府和学校相应设岗奖励。

  3. 全国高等学校以竞争选优方式分批精选万名骨干教师,采取国家拨款与自筹经费相结合的办法增强科研经费支持力度,提高科研、教学质量及设备装备水平。

设立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和教学奖励基金。从 1999 年起每年

评选百名 35 岁以下取得重大科研和教学成果的青年教师,连续 5 年加大支持其科研和教学工作的力度。

  1. 高等学校实行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开放实验室访问学者制度,实现重点学科的开放效益,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国家设立专项基金, 用于实验室业务费用。

  2. 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博士生培养质量,增设博士专项奖学金。从

1999 年开始,每年评选百篇具有创新水平的优秀博士论文。对于获奖后

留在高等学校工作的博士,连续 5 年支持其科研、教学工作。要稳妥扩大高等学校博士后流动站的数量和规模。

  1. 加强国际学术交流。除按现有留学基金制度继续派遣短期访问学者外,由国家资助,选拔大学系主任和研究所、实验室骨干作为高级访问学者,有针对性地到国外一流大学进行研修交流。邀请海外知名学者特别是世界一流大学的教授任国内大学客座教授,来华进行短期讲学和研究。还要采取各种措施,鼓励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或以其他方式为提高我国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科学水平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