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政府行为,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和保障机制

实现“两基”目标,根本在于加强领导,关键在于政府行为到位。几年来,自治区政府着力构建了 4 个重要机制。

第一,建立党政一把手挂帅的领导机制,保证组织领导到位。1994 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都要召开“两基”工作会议,检查“两基” 进程,部署攻坚措施。自治区政府明确提出各县(市、区)乡镇一把手是“两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各县(市、区)、乡(镇)都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两基”工作领导小组,“两基” 工作成为各地的“一把手”工程,形成了强有力的“两基”实施的指挥系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亲自指挥,深入“两基”攻坚第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两基”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有力地推动了“两基”的实施。

第二,强化了目标责任的激励机制。1994 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和全区各县(市、区)政府一把手签定了“两基”工作目标责任书,随之,在全区建立了全方位的目标责任体系。一是建立起了自治区、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两基”目标责任制,层层签定了“两基”目标责任书,把实现“两基”目标纳入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有奖有罚。不少县(市、区)对乡镇完成“两基”规划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制,明确提出:“两基”完不成,班子要换人。二是各县(市、区)政府建立了教育、财政、税务、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部门“两基”工作责任制;三是教育部门、乡镇教委、学校也层层建立了教育系统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了责任明确,工作落实。

第三,建立了增加“两基”投入的保障机制。自治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增加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除按国家规定,依法落实教育拨款的“三个增长”,依法征收教育费附加外,自治区还规定,从 1995 年起,自治区年度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要达到 20%以上,市县高于 20%;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每年增加 1 个百分点;开征燃料油教育附加费和住宿教育附加费;每年增加用于“两基”的专项补助资金 350 万元; 动员、组织社会各界、人民群众集资办学、捐资助学等。各市县也依照自治区的政策规定,建立起多渠道筹措“两基”经费的机制。1995 年以来,在中央的关怀支持下,我区先后组织实施了世界银行贷款“贫困Ⅱ”、“贫困Ⅳ”和“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总投资达 3.98 亿元,专门用于宁夏南部山区 8 县改善办学条件和师资培训。1994~1997 年,全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支出达 26 亿余元,年均递增 12.58%,平均每年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到 24.6%。1995 年以来,川区 16 县(市、区)在“两基”攻坚中,仅多渠道投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资金就达 3.7 亿元。

第四,建立农科教结合的协调机制。1990 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为落实科教兴农战略,决定在全区农村实施“231 工程”(扫文盲、扫科盲, 学文化、学技术、学经营管理,造就一代新型农民),自治区和各地、

市、县都成立了以政府一把手为组长,农林、科技、教育、工青妇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231 工程”领导小组,实行政府统筹,农科教结合,极大地推动了扫盲和农村教育的改革,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到 1998 年底,青壮年文盲率由 1990 年的 22.68%下降到 10.5%,全区 24 个县(市、区)有 20 个完成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任务。

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班 9.6 万期,参加培训学习的农民有 370 万人次,70% 的青壮年农民掌握了 2~3 门实用技术。乡、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校率分别达到 100%和 83%。1996 年宁夏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国际扫盲表扬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