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实施科教兴青战略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青海省人民政府

我省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总面积 72 万平方公里,辖 1 市、1 地、6

个民族自治州,共 48 个县(区、市、行政委员会),总人口 502.8 万人, 是个人口小省、面积大省、资源富省、经济穷省。

我省教育工作的重点是基础教育,难点在民族教育。受自然环境、经济基础等因素的制约,发展教育事业成本高、难度大,工作任务相当繁重。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实施“科教兴青”战略,努力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事求是地确定教育发展规划,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全省实行了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责任制,坚持依法治教,大力推进“两基”工作,重点扶持民族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不断深化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力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目前,全省有各级各类学校 4242 所,在校生 81 万余人,

教职工 6 万余人。其中,高等学校 8 所,中等职业学校 118 所,中小学

(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4116 所。专设民族学校 1587 所,少数民族在校生 29 万人,占全省在校生总数的 40.4%。全省小学、中专和高校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学生所占比例都超过了本省少数民族的人口比例。

全省已有 12 个县(区、市)实现了“两基”目标,人口覆盖率为38.15%;8 个县基本普及了六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为 26.06%;3 个县普及了 3~4 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为 3.73%。有 21 个县(区、市)通过了省颁标准的扫盲验收,其中 13 个县(区、市)通过了国家高标准扫盲验收。

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我省教育工作主要推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