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教育投入,确保素质教育的物质基础

多年来,我市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1998 年普通中学、小学生均教育费分别为 2372 元、1296 元;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为 596.93 元、

208.31 元。我市还注重抓教育的重点投入,1994 年至 1996 年,为在全市实现“两基”,市政府划拨专项补助 5000 多万元用于新建扩建小学和初中。经过各方面的努力,1996 年 6 月全市 7 个区全部通过省政府“两基”验收,成为我省率先实现“普九”的地市。为做好残疾学生的教育工作,1997 年投入 2000 万元建设一所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

1998 年我市在巩固“两基”成果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了普及高中

阶段教育规划,当年投入 8420 万元,今年又计划投入 7959 万元,用于

校舍基建和学校现代化教学设备配置,力争 2002 年在我市实现普及高中

阶段教育的目标。为推进高等教育的发展,我市于 1993 年 2 月出台了支持厦门地区高校改革发展的决定,与有关部门共建厦门大学、集美大学, 现在每年投入 5000 多万元支持这两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