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 年以来中国区域发展差异历史回顾
正确理解区域差异的历史变化过程是合理判断现阶段区域发展及差异状
态的重要基础。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省际收入水平差异的变化过程,国内外学者已经做了许多工作。如杨开忠(1988)、魏后凯(1992)、杨伟民(1992)、刘树成(1994)、赵晓斌(1994)等。但这些工作的研究期限仅到 80 年代末
或 90 年代初,而且大部分研究的标准差没有考虑历年价格的可比性。本节以人均国民收入(NI,1952~1977)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1978~1996) 以及居民消费水平(1952~1995)为代表对 1949 年以来区域差异的变化过程进行简要的回顾和描述。
省际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历史过程
由于京津沪 3 个直辖市在面积规模和城镇化水平上与其它省区相差很大,即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城乡差异,将其作为同级地域单元与其它省区比较,科学性较差。因此,本节的分析以不含 3 个直辖市的比较为主。
- 新中国成立以来省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绝对差距一直在扩大,但改革开放前扩大速度极为缓慢,80 年代后扩大速度加快。
不计 3 个直辖市,1952~ 1977 年人均 NI 标准差仅增加了 86%(图 2—
1),而且除了“大跃进”期间外变化十分平稳,即 1949 年以来长达近 30 年的时间里全国省际经济发展水平绝对
专栏 2.1
衡量区域差异历史过程的统计指标
进行区域差异过程分析一般采用统计学方法。假定样本的分布是正态分布,则标准差(S)反映样本远离总体平均值(绝对差距)的综合程度。标准差越大,样本就越分散,样本间平均差距也越大。由于不计京津沪 3 个直辖市,各省区人均收入水平的概率分布基本符合正态分布,因而可以借用标准差来描述区域间绝对差异的总体水平。
另外,在同样约束条件下,变异系数(V)可反映样本与总体平均值的比值(相对差距)的总水平。区域差异研究的鼻祖 Williamson 1965 年对 24 个国家和地区人均收入水平区域差异的研究还采用了加权变异系数(Vm)和加权离均差系数(M)。中国许多学者的实证研究也采用过这两个指标。二者均以各地区人口比重为权重,其意义在于人口规模越大的地区对差异的贡献也越大。可问题在于以人均收入水平(或人均 GDP)反映的区域发展水平差异为什么一定要与人口规模挂钩。发展水平并不完全等同于经济实力。因而, 这两个指标意义比较模糊,应慎重使用。
此外,极差(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经常被用来描述极端相对差异。基尼系数(Gi)和地理联系率(G)可以用来表述相对差距的总水平。差距总体水平变化不大。人均国民收入最高和最低的省区也基本未变(表 2—1)。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区域平衡发展战略”(尽管该战略的出发点并不主要是经济角度,而是出于备战和国防的考虑)。其代价是地区比较优势不能发挥,整体增长速度很低。这一时期全国国民收入平均增长速度只有 6.3%。若包含 3 个直辖市,则省际绝对差距在 70 年代有较大扩大,但这很大程度上是城乡差距扩大的反映。
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央政府权利下放和沿海倾斜战略的实施,地区优势
得到发挥,特别是沿海中、南部地区的潜在增长能量得到释放。同期,人均GDP 标准差也有较大幅度增加,1990 年该指标比 1978 年增加了 1.1 倍(不含3 个直辖市)。1978~1990 年全国 7 个快速上升型省区(增长速度大于全国平均水平 10%)中,5 个在沿海地区,其中广东、福建、江苏和山东均是改革开放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较低的省份。而下降型地区主要是老工业基地和“三线”时期重点建设的省份,并不主要是西部各省区。
图 2—1 中国省际人均 NI(1952~1977 年)及 GDP(1978~1996 年)绝对差距
(注:人均 NI 标准差为 1952 年不变价,人均 GDP 标准为 1978 年不变价) 1992 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沿海地区出现了超高速增长,区域
间绝对差距迅速扩大。1990~1996 年人均 GDP 标准差增加了 1.6 倍。同期, 沿海地区除了 3 个直辖市和辽宁外,增长速度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以上,而下降型地区主要集中到西部地区。
图 2—2 中国省际人均 NI(1952~1977 年)及 GDP(1978~1996 年)相对差距
因此,中国省际经济发展水平绝对差异正处于迅速扩大过程中。人均 NI 或 GDP 标准差由大约 26 年翻一番,到 12 年翻一番,再到 5 年翻一番。加速扩大的原因可分解为两个因素:其一是各省区人均 GDP 都在迅速提高;其二是发展速度的差异。不能完全理解为其中任何一个原因。但是,无论如何, 令人直观感觉明显的绝对差距是在迅速扩大。
- 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对差异波动较大,长期趋势是下降的,说明绝对差异的扩大是一部分原低收入地区有了迅速增长。
从图 2-2 可见,改革开放前中国省际人均 NI 的相对差距(含直辖市) 经历了 3 次大的波动,即“大跃进”期间、60 年代后期和 70 年代中期。而1978 年后除了 1992~1994 年间略有回升外一直呈下降趋势。1996 年变异系数值仅为最高峰值(1960 年)的一半左右。另外,包括直辖市的极差也在剧烈波动中呈下降趋势。不包括 3 个直辖市的极差则基本稳定在 4~5 之间(图2—3)。
图 2—3 中国省际人均 NI(1952~1977)及 GDP(1978~1996)极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