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
由于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在中国是近 10 多年来才逐渐出现的,其统计数据缺乏而且不系统。这里只能以农村社会保障网络中的社会保障基金会的资金额来代表社会保障,城市社会保险和福利尚没有公开的系统数据。社会服务以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的万人拥有量来代表(以市镇非农业人口计)。
各省区市间的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水平相差极大,但不体现为东西差异或南北差异。水平最高的(R>2.0)除了北京和上海外,还有湖南。湖南农村人均社会保障基金额高达 18 元(全国平均为 4 元),但其城镇社区服务较差。其它较大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有广东、新疆、吉林、江西和西藏。其中,吉林是社区服务水平较高而农村社会保障较差,另外 4 个省区则相反。天津、江苏、辽宁、福建和山东这些经济发展水平高的省市,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却很差(R<0.65)。福建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 1/3,是水平最低的 5 个省区之一。其它 4 个是内蒙古、海南、广西和青海(R<0.3)。经济发展水平低的贵州、甘肃和西藏,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却不低。其中,西藏(10 元/人)大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甘肃接近全国平均水平(R=0.95), 贵州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