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型】

  • 振兴型较发达省份 包括黑龙江和吉林两省。在 1995 年以前,这两个省与辽宁一样,一直处于相对衰退状态,构成所谓的“东北现象”。其中, 黑龙江比辽宁衰退严重得多,增长速度仅略好于青海,居全国倒数第二位。吉林虽然要好一些,但也是一直在下降。但是,最近两年(1995~1996 年) 两省出现了复苏。1995 年吉林和黑龙江 GDP 增长速度分别为 9.7%和 9.6%, 接近全国平均水平(10.5%);1996 年增长速度分别上升到 11.1%和 10.6

%,高于全国平均值(9.7%)。这种振兴现象能否持续下去尚不能肯定。

  • 振兴型不发达省区 包括湖南、山西、内蒙古、甘肃和云南等 5 个省区。这几个省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总的来讲都比较差,而且在“八五”期间的增长速度都不同程度地低于全国平均值,但以 1995~1996 年衡量则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呈现出一定的振兴势头。其中,湖南、山西和内蒙古活力增强的势头更强一些,有可能持续下去。湖南表现为 GDP 增长速度大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R=1.16);山西和内蒙古除了增长速度增加很多外,还体现在合同利用外资金额在全国呈下降趋势的同时大幅度增加。而甘肃和云南的振兴势头能否保持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