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质”的差距可能拉大】
“缓解差距扩大的趋势”,将主要体现在增长速度和经济总量即“量” 的方面。也就是说,沿海地带不可能也不应该谋求如同“八五”那样高达 15
%以上的增长速度。1996 年广东省的 GDP 增长速度由 1995 年的 14.9%下降到 11%。这代表沿海地区的一般趋势。但是,在实施现代化带动战略的情况下,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质”的方面将会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领先于中西部地带。
今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将证明这一点。当然,如果缺乏必要的支持乃至采取强制性的违反区域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措施,那将是另外一种情形。从近几年沿海多数省市区的发展态势看,沿海地区在“质”的方面愈来愈领先于中西部地带的可能性是具备的。沿海地带自 80 年代以来资金注入的规模仍保持较强劲的势头(表 4-4),其中对交通通信、现代金融、商贸和城市建设、旅游设施的投入比较突出,为今后在较高的水平上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本报告第十一章提到“广东奇迹”即标志着沿海地区已在为下个世纪在较高水平上的持续增长准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