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速度】

1990~1996 年各省区市 GDP 增长速度差别很大,表现为明显的东西差异。沿海除 3 个直辖市和辽宁外均高出全国平均速度 25%以上,中部的河南、安徽、江西和湖北 4 省也高于全国平均速度 10~20%。其余省区都小于全国平均值,增长最慢的是青海、黑龙江、宁夏和贵州,还不到增长最快的福建省的速度的一半。

若将最近两年(实施“软着陆”政策后的相对低谷期)单独考察,则增长速度的地区差异变小,而且增长较快的省区不再是沿海“一枝独秀”,而是明显地表现为沿海和沿(长)江的 T 字型空间分布(图 2—13)。1995~ 1996 年,河南、安徽、江西和湖北 4 省保持了与沿海高速增长省份大致相同的增长速度,而前几年则慢许多。另外,天津和上海两个直辖市这两年经济增长加快,进入全国增长最快的省市之列。这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出现的现象。但是,在沿海其它省区呈现高速增长的同时,海南和辽宁却成为全国增长最慢的省份。1995 年两省 GDP 增长速度分别为 4.3%和 7.1%;1996 年分别为 5.2%和 8.5%。辽宁属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不很景气的省份,但海南1994 年以前一直是全国经济增长“明星”省。

若仅从“九五”计划第一年(1996 年)的发展状态来看,“八五”期间经济增长最快的“第一梯队”除福建外都下降到“第二梯队”,而原属于增长较快的“第二梯队”的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上海和天津成为全国增长最快的省市。另外,山西、内蒙古、甘肃、宁夏、黑龙江和陕西这些“八五”期间增长最慢的省区也有很好的增长成绩,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