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设施】

交通设施包括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内河航道等。由于铁路和公路是中国最主要的交通载体,这里以铁路和公路的密度为主要依据,结合各地区公路、水运和港口企业总资产状况来评价各省区市交通条件。以往对铁路和公路的评价大多以区域密度(长度/面积)为衡量指标。由于它忽略了人口密度对交通设施实际需求的影响,仅以区域密度为标准进行评价是不够的。这里以铁路正线延展里程和公路有路面里程的区域密度和人均密度两项指标,采用加权平均法综合评价。其中,公路的评价考虑了高级和次高级路面的重要性。

交通设施水平表现为东中部与西部的差异。中部大部分省区的公路和铁路条件与东部地区基本一致,但西部地区较差,特别是西南地区最落后。3 个直辖市的交通设施最佳(R>7.0),大幅度高于其它省区。其它交通设施很好的省份(R>3.0)有海南、辽宁、山东和河北,其中河北得益于地处全国交通枢纽北京周围。另外,浙江、广东、江苏、吉林、山西、河南、安徽和湖北等 8 省交通设施条件也比较好(R>1.5)。交通设施最差的是西南地

区的云、贵、川、藏 4 省区以及沿海地区的广西(R<0.75)。另外,内蒙古、新疆、青海、黑龙江和甘肃的交通设施水平也比较差。其余省区属一般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