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活力】

由于体制的原因,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状况普遍较差,造成国有经济比重高的省区市经济状况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而,在国有企业改革未有明显效果之前,非国有经济比重成为地区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这里以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和非国有工业产值比重两项指标来反映体制活力。

同外资主要分布在沿海少数省份一样,外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份额的地区差异也表现为明显的东、中、西地带性差异。1995~1996 年,广东、海南、福建和天津外资投资比重都超过全国平均值(15.1%)的 1 倍多。江苏和山东也大于全国平均值,分别为 23.3%和 16.5%。而内蒙古、新疆、青海、宁夏、云南、贵州和西藏等省区,外资在投资中的份额微不足道,仅有 1—2% 左右。其中,青海和宁夏分别只有 0.15%和 0.45%。大部分中部省区外资份额在全国平均水平的 1/2 左右,即 5~10%。但是,近两年外资地区指向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以合同利用外资额来衡量,1996 年与 1995 年相比全国平均减少了 20%。减幅最大的是广东和海南,分别为全国平均减幅的 2 倍和 4.5 倍。而上海、天津、浙江、山东和辽宁则基本没有减少,甚至略有增

加。中西部的新疆、内蒙古、山西、河南、宁夏、陕西和贵州 1996 年合同利用外资额有较大幅度增加(增幅>10%)。其中,山西和内蒙古分别比上年增加 430%和 102%。合同外资额的增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区竞争力的变化。可以预期,外资将为中西部一些省区注入经济活力。

非国有工业产值比重也体现为东西差异,即沿海省区市普遍较高,而中西部省区除安徽(R=1.01)外都低于全国平均值。1995~1996 年,浙江、广东、江苏和福建等 4 个“明星”省份非国有工业产值比重已超过 70%(全国为 54.4%);上海、天津和山东也超过 60%。但辽宁、北京、河北和广西仍是国有工业为主导(50~60%)。中西部地区近年增长较快的湖北、安徽、河南和四川非国有工业产值比重已接近或超过一半(45~55%)。其它中西部省区国有工业份额仍在 60~70%以上,其中青海和云南分别为 85.9%和80.4%。非国有经济份额与 GDP 增长速度有较大相关性(相关系数 0.6)。它既是以往经济活力的表现和结果,也在某种程度上是未来经济活力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