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布局】
三年恢复时期,国家工业建设重点在老重工业基地东北地区,其次是华东与华北。“一五”期间,进行了以“156”项为中心的工业基本建设(在“156” 项原计划中,有 4 项在“一五”期间没有实施,2 项重复计算,实际施工建设的是 150 项),同时包括国内自行设计建设的(投资在 1000 万元以上)694 项限额以上重点工程。这是初步奠定中国工业化基础的重要时期。“一五” 时期基本建设的重点已从沿海地区转到了内地。按照当时划分的大区统计, 分布如表 1—1。
表 1—1 “一五”时期重点建设项目的大区分布
地区 |
项目数 |
占全部项目数的百分比(%) |
---|---|---|
东北区 |
56 |
37.3 |
西北区 |
33 |
22.0 |
华北区 |
27 |
18.0 |
中南区 |
18 |
12.0 |
西南区 |
11 |
7.3 |
华东区 |
5 |
3.4 |
以当时的沿海和内地划分(沿海地区包括:辽宁、河北、天津、北京、山东、江苏、上海、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其余为内地),150
项中沿海占 32 项,只占全部项目的 1/5;国内建设的 694 个项目,内地占 68
%。由于用于沿海工业的改造、扩建、新建的投资少了,老工业基地的作用, 特别是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及华北沿海工业的作用、潜力未得到加强和发挥,没有大型的原材料项目及其配套项目,以致使沿海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低于内地。例如,1952~1957 年,全国工业平均增长 15.5%,其中内地为 17.8%,沿海为 14.4%。
1965~1972 年,向“大三线”地区实施“战略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