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6—9 主要扶贫方式(措施)

扶贫方式

起始年

投入或效果

管理机构

以工代赈

科技扶贫

1984

1986

资金总投入 286.25 亿元

扶贫专款 7000 万元,“星

火计划”扶贫贷款 4 亿元

国家计委

国家科委

机关定点扶贫

1987

1995 年直接投入 9.47 亿

元,引进资金 9.9 亿元

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横向联合与对口帮扶

乡镇企业东西合作

1995

国务院、有关省(区)政府

发达地区对口帮扶贫困地区

1996

社会公

益扶贫

光彩事业

1994

总投资 27.35 亿元

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

幸福工程

1995

募捐 2000 多万元

幸福工程组委会

劳务输出

1994

输出劳动力 2500 万人

( 1994 ~ 1995 )

劳动部门

异地搬迁移民

解决近百万人温饱

有关地方政府

国际合作

(世界银行

贷款)

西南项目

1995

42.3 亿元,其中世行贷款

2.47 亿美元

中国政府

秦巴项目

1997

33.2 亿元,其中世行贷款2 亿美元

专栏 6.3

光彩事业

“光彩事业”是由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于 1994 年发起的,是通过民间形式实施的扶贫行为。

1994 年 4 月,全国著明民营企业家、四川希望集团总裁刘永好等 10 位民营企业家向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出了“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的倡议,于是,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倡导的“光彩事业” 诞生了。光彩事业把民营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等优势同贫困地区的资源、劳动力等优势结合起来,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截止到 1996 年 6

月,共有 29 个省区市的 3000 多名民营企业家投身于光彩事业,共投资 27.35

亿元,实施扶贫项目 699 个,还通过各种途径为贫困地区培训人才两万多人。

专栏 6.4

红石桥乡采取“以工代赈”发展“两高一优”农业

陕西省榆林市红石桥乡原是一个贫困乡,长期以来受风沙危害严重,农业生产条件差,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其贫困远近闻名。1989 年全乡人均占有粮食 228 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 287 元。1990 年国家决定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在榆林市北部风沙区建设农业开发项目,红石桥乡委、政府认真贯彻以工代赈政策,大力开展以水利为主的农田基本建设,积极调整农业结构,

取得了显著成效,到 1994 年底,全乡人均占有粮食 1200 公斤,农民人均纯

收入 1150 元,村村致富,户户脱贫,成为榆林地区“两高一优”农业示范区。“八五”期间,以工代赈资金投入总额为 247 亿元,1996 年,中央政府

投入扶贫资金和物质总规模为 98.5 亿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 40 亿元,约占总投入的 40%。

中国的以工代赈自 1984 年实施以来,共执行了 7 批项目。“八五”期间

先后执行了 6 批,其中 95 年执行 4 批,96 年执行了 2 批(表 6—10)。

以工代赈计划实施 10 多年来,在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表 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