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3-13 “九五”计划中各省区市确定的支柱产业(未调整前)
省区市 |
支柱产业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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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石油化工 |
冶金 |
电子信息 |
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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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电子 |
汽车 |
机械 |
化工 |
冶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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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汽车和机械 |
电子 |
化工 |
冶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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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化工与医药 |
机械与汽车 |
电子 |
冶金 |
建筑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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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石油化工 |
机械电子 |
汽车 |
建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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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机械 |
电子 |
石化 |
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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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汽车 |
通信设备 |
电站成套设备及大型机电设备 |
家电 |
钢铁 |
石油化工与精细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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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机械 |
电子 |
化工 |
医药 |
纺织丝绸 |
轻工食品 | 建材 |
福建 |
石油化工 |
机械电子 |
林产加工 |
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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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汽车 |
石化 |
新型建材 |
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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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
油气化工 |
汽车 |
食品 |
纺织 |
医药 |
造纸 | 建材 |
广西 |
蔗糖加工 |
有色金属 |
汽车 |
机械制造 |
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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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吉林 |
汽车 汽车 |
化工 石油化工 |
食品 食品 |
电子 医药 |
医药 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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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家畜产品加工 |
能源 |
钢铁冶金 |
机械电子(重型汽车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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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冶金 |
机电 |
化工 |
建筑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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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汽车 |
家电 |
石化 |
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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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汽车 |
机电 |
钢铁冶金 |
化工 |
建材 |
轻纺 |
|
湖南 |
冶金 |
机械电子 (汽车等) |
建材建筑 |
化工 |
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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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电子 |
汽车 |
机械 |
石化 |
医药 |
食品 纺织 | 建材 |
续表
省区市 |
支柱产业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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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汽车 |
石化 |
新型建材 |
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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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机械 |
电子 |
医药 |
食品 |
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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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石油化工 |
建筑建材 |
机械电子 |
轻纺 |
食品 |
医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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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冶金 |
煤化工 |
(农产品为原 料)轻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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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电力 |
盐化工 |
石油天然气化工 |
冶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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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石油 |
天然气化工 |
纺织 |
食品 |
建筑 |
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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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冶金 |
化工 |
食品 |
机械 |
电子 |
汽车 |
建筑建 |
贵州 |
食品(烟酒) |
铝及铝加工 |
电力 |
汽车 |
煤及煤化工 |
磷及磷化工 |
建材 |
西藏 |
加工业 |
矿业 |
森林工业 |
旅游业 |
建筑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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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烟草生物资源开发(食品为重点)矿产资源开发(磷化工和有色金属加工为重点)旅游 |
22 个省区市在“九五”计划中将汽车工业作为支柱产业,将无疑会进一步加剧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基本矛盾。调整支柱产业的选择,成为实现地区跨世纪经济发展蓝图急需解决的问题。可喜的是,广东省政府率先意识到决
策的失误,剔除了单凭主观愿望就能产生效益的观念,正式确定不再将汽车工业作为广东省的支柱产业。同样,重庆市也及时将支柱产业从 6 个调整为
- 个,以便充分发挥地方的比较优势,构筑面向 21 世纪、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