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资金倾斜】

国家加强了对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的能源工业、高新技术工业、港口、航空机场与城市建设、公路以及通信系统的建设。对东部沿海开放地区从财政、税收、信贷、投资等方面进一步给予优惠。

1981~1985 年间,沿海地带 11 个省区市的工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的比重由“五五”期间的 44.0%提高到 46.0%。1984 年在全国基本建设总投资中,广东省首次居第一位。长期以来居后的上海,其工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 9.6%,居第一位。广东与福建 2 省通过大量利用外资,使轻型的制造工业得到迅速发展。上海、苏南、青岛、天津、大连等都对原有部分工业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