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区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影响因素
1991~1996 年经济增长简要回顾
1991~1996 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主要表现在:第一,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波动最小、发展速度最快的一个时期;第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一个阶段,确定了经济体制改革基本
框架,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在国民经济增长中发挥了明显的作用;第三, 地区经济发展格局出现新的变化,继 80 年代沿海地区经济率先发展之后,中部地带部分省区经济开始步入发展的“快车道”,沿海和内陆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扩大的趋势受到遏制。但是,多数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省区仍未出现明显的起色,中国省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格局并未发生根本改观。
- 经济增长过程与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 “八五”期间国民经济发展超额完成了计划规定的主要目标。原定“八
五”时期 GDP 年均增长速度为 6.0%,后修订计划为 8.9%,实际完成情况达到 12.0%。在“九五”计划的第一年,经济仍维持高速增长,增长速度为 11.2
%。
1991 年经济增长开始回升,浙江、广东、海南、福建、山东、江苏、广西等沿海省区市,再一次成为中国增长最快的地区,GDP 年均递增速度为 12~ 18%。1992 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推动了经济建设的新高潮,全国 GDP 增长速度从 1991 年的 9.1%增加到 1992 年和 1993 年的 14.2%和 13.5%。而上述沿海省区市表现出更为强劲的经济增长势头,1993 年增长速度为 18~ 26%,有力地带动了全国经济的发展。
由于缺乏必要的经济体制和改革措施支撑,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出现了“四高两乱”现象,即:高投资、高货币投放、高物价、高进口,以及金融秩序混乱、生产资料市场秩序混乱,综合体现为严重的通货膨胀。经济呈高速增长的许多省区市,在充分得益于市场经济机制引入的同时,“四高两乱”现象也更为突出;而且,其波及效果对经济增长缓慢地区的副作用更大。
自 1993 年下半年开始,为了实现经济增长的“软着陆”,财政税收体制、金融体制、外汇外贸体制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陆续推出,并收到明显的实施效果。1995 年 GDP 增长速度下降为 10.5%。相对而言,经济高速增长的省区市,回落幅度更大。1994 年增长速度最高的福建、安徽、浙江、广东 4 省, 1995 年速度下降幅度全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增长速度下降到 14~17%;而
青海、宁夏、贵州、陕西、黑龙江和山西等 1994 年经济增长速度最低的省区,
1995 年发展速度的增幅仍以持续加大为主导趋势,增长速度在 8~11%之间;省区市间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一定缓解。
同“八五”时期的实际增长速度相比,东部主要省区市“九五”计划增长速度平均下调了 6 个百分点,一般为 11%左右。而中西部地区,除山西、内蒙古、黑龙江、陕西、青海和宁夏等省区“九五”计划增长速度高于“八五”时期的实际值外,多数省区比“八五”时期放慢了增长速度。1996 年是“九五”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全国经济增长速度继续减缓,GDP 递增速度降为 11.2%,同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基本吻合。半数省区市超过了经济总量增长目标;未能实现“九五”计划经济增长目标的地区,以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省区为主。
- 省区市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由于发展基础、经济总量规模和增长速度的差异,“八五”时期各省区市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是不同的。全国经济高速增长主要是依靠少数省区市支撑的。贡献度最大的 6 个省区,支撑了全国经济增长的一半份量。其中, 贡献度大于 10%的为广东和山东两省,全国“八五”时期 GDP 增加部分的 22.3
%是由这两个省创造的。贡献度为 5~10%的有江苏、浙江、河北、四川 4 省,贡献度合计 27.4%。贡献度最小的 10 个省区市,仅占全国增长总量的
7.64%。包括宁夏、青海、甘肃、新疆、陕西、西藏、贵州、海南、黑龙江、天津。
主要由于“八五”时期对全国经济增长贡献大的省份,经济增长速度普遍下降,1996 年各省区市对全国经济增长贡献份额不均衡状态略有改善,但按贡献份额大小的省区市排序格局未发生大的变化。没有一个省区市对全国GDP 增长量的贡献份额大于 10%。支撑全国 GDP 增加额一半的省区市数增加到 7 个。其中,贡献度最大的山东省创造了全国增量的 9.6%。贡献度最小的 10 个省区市,占全国增长总量的份额增加到 8.8%。
影响省区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
- 资金投入状况
中国现阶段经济增长属于资金投入主导型,资金投入状况主导着中国省区市经济发展的基本格局。虽然近年来国家强调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性的转变,但“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仍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特别是相对落后的省区,强调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还缺乏一定的现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