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4-8 南北间三个地带人均 GDP 及其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变化

地带

1980 年

1985 年

1990 年

1995 年

人均 GDP

人均 GDP

人均 GDP

%

人均 GDP

%

全国

447

100.0

825

100.0

1512

100.0

4825

100.0

北部地带

487

102.1

883

107.0

1558

103.0

4689

97.2

中部地带

441

92.4

812

98.4

1444

95.5

4676

96.9

南部地带

356

74.6

703

85.2

1568

103.7

5566

115.4

在 1980~1995 年的 15 年间,北部地带 GDP 占全国的份额下降了 5 个百分点,南部地带上升了 6.5 个百分点;人均 GDP 相当于全国水平,北部地带也下降了 5 个百分点,南部地带上升了 39 个百分点,中部地带略有上升。

  1. “东北现象”何止仅在东北!

80 年代中期以来的 10 年间,辽宁、黑龙江、吉林等省的“结构性危机” 困扰着社发展。其主要原因和表现是:

*传统产业比重大,工业技术设备老化,产品结构陈旧,市场竞争能力差;

*国营大中型企业和计划管理经济所占比重大,企业缺乏活力;

*经济的开放程度较低;

*企业开工不足,失业面大;

*资源型产业比重大,由于部分资源面临衰竭,接替产业跟不上;

*部分城市工业聚集地区的牛杰环境恶化,也对经济发展起着制约作用。在这些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导致这些地区的投资能力低,经济增长和居

民收入增长缓慢。反过来,又使“结构性危机”种种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出现非良性循环。

但是,“东北现象”并不仅仅在东北。改革开放以前的 1952~1978 年间,辽宁、陕西、天津、北京、黑龙江等省市的国民收入年增长速度都明显超过全国的平均值(约超过 15~30%),甘肃、山西、内蒙古等省、区的增长速度也基本与全国持平。在改革开放的头 10 年,上述这些省区市的经济增长率没有例外地都居于全国平均值之下。其中,下降最为严重的是黑龙江、辽宁、陕西、天津等省市(表 4-9),最严重的黑龙江只有全国平均值的 67%。由此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这是需要加以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