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供应】

能源供应包括煤炭、油气、电力等。其中,从基础设施角度看,主要是指电力。下面以人均电力生产量和工业万元产值电力生产量(经过重工业比重修正)综合评价各地区供电保障程度。应该说明的是,中国的省级独立电网已经很少了,大部分省区都已加入区域性电网,因而各省区自身发电量并不准确代表其供电能力。因此,下面的评价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只能说明各地区相对于社会经济规模的发电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异程度,即自身发电量的相对满足程度。

供电保障程度的区域差异比较复杂,大体上表现为西部地区好一些、东部地区差一些。相对于各自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供电保障程度最好的是山西、宁夏、西藏和贵州(R>2.0);其次是青海、甘肃、云南、福建、河北、海南、上海和陕西(R>1.25)。另外,广东、新疆、吉林、广西和河南也比较好(R>1.1)。其它省区市一般或较差。其中,最差的是北京、天津和江苏(R<0.8)。但实际上,北京和天津依靠京津唐电网供电,北京还远到内

蒙古去“办电”(合作建电厂),因而这两个城市的供电保障程度高于其评价值。而河北很大一部分发电量要供给京津二市,自身供电保障程度小于评价值。山西等省也存在同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