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3-15 “七大区”区域范围及在全国的地位

七大区 占全国比重(%)

名称

区域范围

国土

人口

GDP

环渤海地区*

北京 天津 辽宁 山东 山西 内蒙古 河北

12

20

26

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

长江三角洲地区 14 个地市、沿江 28 个地市

3

14

20

东南沿海地区

福建 广东两省及浙江南部沿海地区

3

8

东北地区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内蒙古东 4 盟(市)

13

10

11

中部地区

河南 湖北 湖南 安徽 江西

9

26

19

西北地区*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内蒙古西3 盟(市)

36

7

西南和华南部分省区市

四川 贵州 云南 广西 海南及广东西部 3 市

15

20

*环渤海地区和西北地区,在规划进行过程中,区域范围有所调整。环渤海地区增加了山西和内蒙古两个省区,西北地区增加了内蒙古西 3 盟市和西藏自治区。由于增添的主要区域,从地理位置、区域性质等方面都比较牵强, 因此,在文中一般性讨论中通常不包括这些区域。只是在分省区市的讨论中, 给予必要的反映。数据资料为 1995 年度的情况。

七大区经济布局的重点内容

  1. 环渤海地区

环渤海地区是中国北方加大开放和加速经济发展的龙头。“八五”时期和 1996 年产业布局的主要变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