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3-15 “七大区”区域范围及在全国的地位
七大区 占全国比重(%)
名称 |
区域范围 |
国土 |
人口 |
GDP |
---|---|---|---|---|
环渤海地区* |
北京 天津 辽宁 山东 山西 内蒙古 河北 |
12 |
20 |
26 |
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 |
长江三角洲地区 14 个地市、沿江 28 个地市 |
3 |
14 |
20 |
东南沿海地区 |
福建 广东两省及浙江南部沿海地区 |
3 |
8 | |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内蒙古东 4 盟(市) |
13 |
10 |
11 |
中部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安徽 江西 |
9 |
26 |
19 |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内蒙古西3 盟(市) |
36 |
7 | |
西南和华南部分省区市 |
四川 贵州 云南 广西 海南及广东西部 3 市 |
15 |
20 |
*环渤海地区和西北地区,在规划进行过程中,区域范围有所调整。环渤海地区增加了山西和内蒙古两个省区,西北地区增加了内蒙古西 3 盟市和西藏自治区。由于增添的主要区域,从地理位置、区域性质等方面都比较牵强, 因此,在文中一般性讨论中通常不包括这些区域。只是在分省区市的讨论中, 给予必要的反映。数据资料为 1995 年度的情况。
七大区经济布局的重点内容
- 环渤海地区
环渤海地区是中国北方加大开放和加速经济发展的龙头。“八五”时期和 1996 年产业布局的主要变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