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平均水平正在成为全国代表水平】

1990 年,社会人均粮食占有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共 18 个,而 1995

年下降为 16 个,发生变化的这两个地区是河北省和河南省,其人均粮食占有量由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发展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仅仅发生在很短的时间内。

  1. 差异缩小:原因与结果

社会人均粮食占有量区域差异在缩小,主要源于“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这一十分严厉的粮食生产政策,承袭了计划经济的作法,对“八五”期间稳定农业形势,特别是对于稳定受制于国内外压力的粮食生产局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实际操作中形成了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粮食播种面积目标责任制,这是该政策产生效力的基础。

人均粮食占有量区域差异缩小,说明粮食生产的区域专业化水平在下降。显然,这与耕地等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高效利用目标,与农业生产区域专业化和规模化的发展方向不一致,粮食主产区和调入区都深深感受到不小的压力。由此看来,这一政策是不得已而为之,与市场经济有一定距离。能否在“九五”期间继续实行,尚有疑问、尚需观察。

专栏 9.3

“粮食省长负责制”

针对 1992 和 1993 连续两年粮食大减产、全国粮食出现巨额缺口、国家粮食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国务院在《关于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1994 年 5 月 9 日)中提出:“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领导负责制,负责本地区粮食总量平衡,稳定粮田面积,稳定粮食产量,稳定粮食库存”。

之后,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1995 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1995 年 3 月 11 日)中,再次强调“各级政府特别是省一级政府必须承担起保证当地粮食供求平衡的责任,落实省长负责制”。接着在《国务院关于

深化粮食棉花化肥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1995 年 4 月 2 日)中,对粮食省长负责制作了详细解释,并延伸为“省长必须承担起保证本地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和化肥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平衡、价格稳定的责任”,认为这样有 4 方面作用:“有利于调动地方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各地的优势,有利于促进主要农产品的供求平衡,有利于加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

粮食余缺区及其分类1.粮食余缺的划分标准

根据中国目前实际人均粮食占有水平及实际食物消费水平与结构状况, 我们以社会人均占有原粮 320 公斤作为从全国统一确认粮食余缺区的分界线,是粮食安全的警戒线。另外,我们还认为 320~400 公斤的范围为粮食基本平衡的区间,400 公斤为粮食富余的低限。

专栏 9.4

粮食安全

粮食安全是食物安全的基础组成部分。粮食安全概念是在粮食供给出现严重问题、粮食最不安全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它一般由粮食总量安全、粮食质量安全、粮食品种结构安全、粮食储备安全、粮食供给系统安全等方面组成。在通常情况下,粮食总量安全是最重要的,并由此而产生了另一概念即粮食安全警戒线。粮食安全警戒线因区域而异,主要取决于一个地区的食物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通常是经济发达地区安全警戒线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在中国,比较公认的粮食安全警戒线有两种说法,其一是社会人均粮食占有量 400 公斤,其二是社会人均粮食占有量 320 公斤。结合目前全国实际

占有量不足 400 公斤的情况,认为以 320 公斤似更妥。2.缺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