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12—4 历年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年份

比重

年份

比重

年份

比重

年份

比重

年份

比重

年份

比重

1950

75.13

1957

49.93

1964

45.55

1975

49.38

1982

57.74

1989

102.35

1951

59.69

1958

48.34

1965

43.16

1976

52.53

1983

56.74

1990

96.08

1952

53.00

1959

42.02

1966

39.73

1977

53.55

1984

57.66

1991

94.94

1953

53.52

1960

35.59

1967

46.89

1978

45.86

1985

101.79

1992

94.65

1954

50.25

1961

44.59

1968

53.03

1979

46.91

1986

98.53

1993

97.85

1955

46.79

1962

51.69

1969

44.70

1980

49.29

1987

97.32

1994

98.25

1956

49.01

1963

48.01

1970

42.42

1981

53.57

1988

101.41

1995

96.73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历年中国统计年鉴,统计出版社。

由于国家汲取财政能力在下降,中央政府已成为名符其实的“弱政府”。中央宏观调控能力的下降,使政策执行有效性锐减。中央政府统治能力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它能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地推行其政策。但是,几乎中国每一个地方政府都懂得如何与中央政府讨价还价来维护其地方的利益。它们或者是向中央争取更多的政策优惠,或者是向中央争取更多的投入,或者是争取向中央更少地缴纳税收等等。对于中央的任何一项政策,地方政府都要从如何对自己有利或不对自己有害的角度去理解、去执行,要么以“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的办法应付之,要么就与中央软磨硬顶。中央相当一部分指令、决议、号召,到了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会被大打折扣。因此,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改变中央与地方的失衡关系,大幅度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的呼声愈来愈高。

  1. 地方政府自主能力大大增强

80 年代财政大包干的体制,在中央财政能力降低的同时,地方财政实力大大提高,强化了地方自主的能力。由于财政大包干是以中央与地方财政核算为主要内容,并非建立在统一税负、合理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因而,这一政策实施 10 余年来,对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