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间经济增长差异扩大】
1979~1992 年全国 GDP 的年增长速度达到 9.0%。但是,在全国经济取得连续 10 多年的快速增长的同时,地区间经济增长的差距迅速扩大了。这种差距同时体现在以下区域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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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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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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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中西 3 个地带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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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聚集地区与汉民族聚集地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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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乡村地区之间
1978~1990 年,全国国民收入的年增长 8.5%,其中最快的有:浙江(11.9
%)、广东(11.3%)、江苏(11.1%)、福建(10.5%)和山东(9.9%)。但一些老工业基地和欠发达地区增长较慢。
1990~1994 年,全国 GDP 年增长 11.7%,大部分西部省、区发展速度低于这个速度 2~4 个百分点。以人均 GDP 衡量,1978 年贵州省与辽宁省分别为 192 元和 502 元,到 1990 年扩大为 779 元和 2432 元。以 1992 年的人均收
入衡量,高收入地区为低收入地区的 3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