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同省区市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基本一致】

“八五”期间,第三产业在各省 GDP 中比重值的变化比较紊乱。1996 年, 除京津沪 3 市第三产业比较发达之外,以第三产业在 GDP 中的比重反映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无明显的空间分布规律,比重值最大的省区是:辽宁、陕西、新疆、海南、青海、宁夏等。这一现象,反映出中国许多省区产业结构演进尚未进入稳定的发展阶段,产业结构畸形的问题仍比较严重。

但是,省区市第三产业的发展速度却表现出明显的地带性差异。“八五” 时期,第三产业年均递增速度超过 15%的 7 个省区市全都分布在沿海地带; 而速度在 12%以下的 10 个省区,6 个在西部,4 个在中部。其发展结果是, 经济相对发达的省市,第三产业发展水平较高;多数省区第三产业比较落后, 同其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