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订目标的要求

组织在制订自己的目标时,应充分了解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外部条件,从实际出发,定出合适的目标。千万不能凭主观愿望,好高骛远,好大喜功, 使目标脱离实际,失去应有的作用。也不能过于保守,不敢创新。就所确定的目标本身而言,还应满足如下几点要求:

(一)目标应尽量简化、简单明确,使以职工了解、掌握。这是一条基

本原则,越是总体性的目标,就应越简明。

(二)目标应尽可能量化,能够用具体指标表示的应用指标表示。

(三)目标应尽可能形象化,形象化的目标生动,容易深入人心,好记好理解。如我国提出的“翻两番”的目标,就比较生动;

有些企业提出的目标的“争双百”等也十分形象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