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非正式组织

一、非正式组织的概念

非正式组织理论是巴纳德最先创立的。但他对非正式组织的定义却过于宽泛,理论缺乏实际应用价值。他认为一切可产生共同结果,但缺乏自觉的共同目标的群体活动都是非正式组织。前面指出,另一位管理学家梅粤在实验基础上提出了一个较具实用价值的非正式组织概念,即非正式组织是指存在于正式组织之中,是人们在共同工作中所形成的靠感情和非正式规则联结的群体。非正式组织与正式组织相互依存,前者对后者的效率有很大的影响。后来的一些管理学家对非正式组织进行了更广泛的研究。形成了较完整的非正式组织理论,其中认为非正式组织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而形成:

(一)共同的利益指向

在一个正式组织中,虽然存在一个共同的正式的目标,但在这个目标之下,各个成员又都有自己的利益,如果一部分成员的共同利益比较接近或相同,就容易对一些问题作出同样的反应,久而久之,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一种非正式组织。

(二)共同的价值观和兴趣爱好

在一个正式组织中,如果一部分成员在性格、爱好、情感、志向等方面存在着一致性,就自然而然地会经常接触、形成伙伴关系。这种伙伴关系会对正式组织的工作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从而发展为非正式组织。

(三)具有类似的经历或背景

在一个正式组织中,同乡、同事、同学、师徒等具有类似的经历或背景的人都会加强之间的接触和往来,并在工作中互相作用,进而形成非正式组织。

非正式组织是相对于正式组织而言的。由于它是无形的,因而,要认识非正式组织,就只能从其行为特征上来把握。非正式组织一般来说具有如下几方面的特征:

  1. 非正式组织的联系纽带主要是个人之间的感情。即非正式组织的成员是以感情为基础进行合作和认同的。正式组织则是以效率逻辑为联系纽带的。譬如说,如果正式组织为提高效率,可以将两个互有敌意的人同时安排在一个组织中,在非正式组织中这种现象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由于感情缺乏外在的固定模式,所以协作正式组织的进入和退出不需要履行正式组织那样的手续。

也由于以感情为联系纽带,使得非正式组织往往比正式组织具有更强的凝聚力。

  1. 非正式组织的行为规范是非制度化的。制度化是正式组织的基本特征。在正式组织中,一切都制度化了。如每一个正式组织都有明文规定的纪律、守则以作为成员行为必须遵守的规范。在非正式组织中,也存在着种种行为规范,非正式组织的每一个成员都必须自觉地遵守这些行为规范。但非正式组织中,这些行为规范不可能采取制度化的形式。所以,非正式组织的行为规范缺乏强制约束力,要靠其成员自觉遵守,互相默认。此外,在正式组织中,违犯了纪律等行为规范时,组织将会采取强制性的惩罚措施,但非正式组织中的行为规范被违背时,所采取的也只有孤立、疏远等拉开感情距离措施。